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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職責及制度

《中共2003网站太阳集团委員會黨校分校工作細則(試行)》

發布者:  時間:2017-01-09  浏覽: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分黨校的制度化、規範化管理,根據《中國共産黨章程》、《中國共産黨黨校工作條例》、《中國共産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等,結合《中共湖南省委關于貫徹落實<中國共産黨黨校工作條例>的實施意見》精神,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分黨校由各學院黨委、醫院黨委直接領導。
    第三條 分黨校接受學校黨校的業務指導和辦學監督。
    第四條:分黨校的主要任務是培訓教職員工、學生入黨積極分子和黨員教育。根據工作需要,承擔相關非黨教職員工的培訓任務。
                                   第二章 組織設置
    第五條 分黨校的設置必須經校黨校審核,學校黨委研究批準,原則上,按基層黨委設立分黨校。
    第六條 分黨校校長由各基層黨委書記兼任。設立校務委員會,分黨校日常事務由專人負責。
                                    第三章 教學工作
    第七條 教學工作是分黨校的中心工作,各分黨校要在學校黨校的統一指導和部署下認真制訂教學計劃,精心組織教學活動,講究教學方法,嚴格教學紀律,注重教學效果,努力提高教育質量。
    第八條 各基層黨委要把分黨校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每學期要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分黨校培訓教學工作。
    第九條 各分黨校要在學校黨校的統一部署下,按照“安排周密、内容完整、形式多樣、保證學時”的原則制訂培訓教學計劃,分黨校的培訓教學計劃必須報校黨委黨校審核同意後執行。
第十條 各分黨校要根據統一的培訓教學大綱組織教學活動,确保各教學環節落實和到位。
第十一條 各分黨校要堅持“答疑釋惑、理論聯系實際、生動活潑”的教學原則。
    1 、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原則:黨校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要緊密聯系社會形勢實際,聯系學校工作實際,聯系學員思想實際,運用基本理論去認真分析現實情況,正确回答現實問題。
    2 、堅持答疑釋惑原則:黨校教師要在講清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基本知識的基礎上,針對學員普遍關心的問題,講透重點、難點、疑點和熱點。
    3 、堅持生動活潑原則:黨校教師要講究授課藝術,做到深入淺出、生動形象、富有吸引力。
    第十二條 各分黨校要努力做到教學目的明确化、教學内容系列化、教學形式多樣化、師資隊伍專業化。
    1 、教學目的明确化:通過系統的培訓學習,使黨校學員較好地掌握黨的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路線,不斷增強正确的理想信念,牢固樹立正确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質、理論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學習和工作等方面起模範作用和骨幹作用,積極以實際行動争取早日入黨。
    2 、教學内容系列化:積極開展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的教育;積極開展黨的基本知識教育;積極開展黨的基本路線教育和形勢與政策教育。
    3 、教學形式多樣化:在教學活動中采取課堂講授、自學思考、座談讨論、演講交流、音像報告、參觀考察、社會實踐等多種有效教學方式,以激發學員的學習興趣,增強學員的學習主動性和提高教學效果。
    4 、師資隊伍專業化:聘請學校黨校兼職教師授課。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條 黨校學員選拔制度。黨校學員選拔工作程序是:自願報名、經團組織(或黨支部)推薦、經基層黨委同意,由分黨校填寫學員培訓登記表,報校黨委黨校備案。
第十四條 黨校學習考勤制度。黨校學員要嚴格遵守學習紀律,按時上課,認真聽課,做好筆記,按時完成作業,講究學習方法,注重學習實效。分黨校要嚴格執行學習考勤制度,學習考勤工作由班主任負責。凡無故缺課 1 次或2次請假未能聽課的,不準參加黨校結業考試,不能結業。
    第十五條 黨校讨論學習制度。讨論邀請思想覺悟較高、理論水平較高的黨員參加,由學習小組長主持,按照黨校布置的讨論題開展,發言有提綱,讨論有記錄,确保讨論質量。分黨校應審閱、保存有關讨論記錄,作為對學員考核的重要依據,學校黨校适時抽查以作為對分黨校工作的考核依據之一。
    第十六條 黨校結業考試制度,考試形式采用紙質化考試或網上無紙化考試。黨校學員學習期滿要參加結業考試,無紙化結業考試由學校黨校組織考試;紙質化結業考試由學校黨校按照教學大綱内容統一命題,由分黨校組織監考和按照統一的标準閱卷評分。監考教師要嚴格執行考場紀律,模範遵守監考守則。評卷教師要按照嚴格、公正、細緻、準确、及時的原則進行評卷。凡考試作弊者,一律取消黨校學習資格,并按學校有關規定予以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 黨校優秀學員評選制度。黨校在培訓結業時,按學員總人數 10% 評選優秀學員。黨校優秀學員的基本條件是:學習态度認真,按時完成作業,讨論積極發言,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學習成績優秀,在學習、工作等各方面都能發揮模範作用和骨幹作用。黨校優秀學員評選工作的要求是:發揚民主、堅持标準、全面考核、确保質量。
    第十八條 黨校結業證書核發制度。培訓結束後,分黨校根據學員的學習紀律、學習總結、結業考試等各方面的綜合考核情況确定結業學員名單,按照校黨委黨校統一編号,填發結業證書。
    第十九條 黨校學員檔案管理制度。分黨校要把學員的考勤培訓登記表(含考勤登記、考試成績、辦班總結、優秀學員交流材料、圖片資料)等有關材料立卷歸檔,作為黨建工作、黨校評優重要考察依據。
    第二十條 黨校班主任工作制度。分黨校辦班時必須配備一名教師班主任,具體負責培訓班的各項管理工作。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分黨校可為班主任聘任優秀學生正式黨員作為助理班主任,協助班主任開展工作。
    第二十一條 分黨校的辦班教學經費由學校黨校根據所辦班的情況按一定的标準統一下撥。各學院、部門應給予适當經費支持。
    第二十二條 校黨校和基層黨委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支持分黨校工作,為分黨校提供教學場所、教學設備、教學資料等必備的辦學條件。
                                      第五章 工作考評
    第二十三條 校黨委黨校定期将組織分黨校工作考評,按比例評出黨校先進分黨校和黨校先進工作者,予以表彰鼓勵。
    第二十四條 本細則由校黨委黨校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