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檢查考核内容 |
得分 |
扣分原因 |
基本項目 |
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40分) |
黨委主要負責人履行主體責任情況(30分) |
1.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有計劃有總結。計劃提出了目标要求和具體措施,對工作任務進行細化分解,年終有工作總結。(5分) 2.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分工明确。領導班子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職責分工明确,主體責任清單任務落實到領導班子成員。(5分) 3.與下一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簽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并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2分) 4.及時傳達上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主持專題研究或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不少于4次。(2分)。 5.主持召開符合要求的領導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3分) 6.帶頭上廉政黨課至少1次。(3分) 7.對領導班子成員及下一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定期開展廉政談話和落實主體責任約談至少1次。(5分) 8.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和廉潔從政規定,按要求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帶頭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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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委班子其他成員履行主體責任情況(10分) |
1.聽取和指導分管黨支部、科室(部門)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至少2次,并每半年向黨委(黨組)彙報1次(4分)。 2.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和廉潔從政規定,按要求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2分)。 3.對分管的黨支部、科室(部門)人員進行廉政談話、約談不少于1次(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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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教育(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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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黨紀條規宣傳學習情況(13分): (1)組織領導班子中心組和黨員(職工)集中學習黨紀條規的規定内容(黨章、廉潔自律準則和紀律處分條例等)不少于4次(4分); (2)組織參加學校黨紀條規學習教育活動(知識競賽)(5分); (3)組織參加學校黨紀條規“網上百題測試”(5分); 2.以案釋紀宣傳學習情況(4分): 3.上級黨風廉政建設相關精神學習、傳達。(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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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建設(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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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黨委(黨總支)和下級黨支部按要求配備了紀檢委員(3分) 2.紀檢委員有明确的監督職責規定(3分) 3.紀檢委員履行了監督職責(參加本單位、本部門的決策性會議、提出監督意見和建議)(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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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執行情況 (3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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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組織開展了“黨風廉政建設突出問題”、“糾四風、治陋習”、“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領導幹部親屬校内經商”、“黨員履行基本義務”等專項整治工作,及時報送統計報表、工作情況和有關資料,未及時報送的每起扣1分,扣完為止。(20分,每項整治4分) 2.認真貫徹執行“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末位表态制度和重大決策意見征求制度。(6分,每項2分) 3.各項工作中認真貫徹了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衆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提出和執行了相應紀律要求)(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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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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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黨風廉政建設有創新活動的,加3分。 2.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在校級以上媒體有報道的,每報道一起加1分。 3.參與學校紀委查信辦案的,每參加一起加3分。 4.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受到學校表彰的,每項加3分。 5.本單位(部門)自行查處違紀違規問題的,每件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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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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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到上級黨委、紀檢監察機關通報批評的,每起扣3分。 2、重大問題線索隐瞞不報的,每起扣2分。 3、監督不到位,問題線索未發現,由上級紀檢監察部門發現并查處的,每起扣5分。 4、交辦工作任務不能按時間按要求完成的,每起酌情扣0.5--2分。 5、本部門有違紀違規行為或本部門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每起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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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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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請各單位按照評分細則進行自評,自評表于2017年3月20日前交紀委辦唐龍,電話:8281591。
2、請各單位按照自評表順序準備對應的支撐材料(不上交),以備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