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培養選拔年輕幹部工作,優化基層幹部隊伍結構,夯實黨的執政基礎,經省委組織部、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公務員局共同研究,2013年繼續選調一批德才兼備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大學生“村官” 、參加“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到鄉鎮(街道)工作。同時,為認真落實省委組織部、省委統戰部、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10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做好每年100名西藏高校畢業生來湘就業有關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2]107号)精神,2013年定向選調一批西藏籍高校應屆畢業生(戶籍在西藏,并在西藏參加高考的201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來我省鄉鎮(街道)工作。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市 州 計劃數(人) 備 注
長沙市 54 全國985、211高校(具體名單見教育部網站,不包括所屬獨立學院)全日制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曆畢業生和中科院、中國社科院全日制應屆畢業研究生及在湘參加“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共 20人:男10人,女10人,分開報名、面試、劃線、錄用;
長沙市大學生“村官”32人:男16人、女16人,分開報名、面試、劃線、錄用;
西藏籍應屆畢業生2人。
衡陽市 67 應屆畢業生和在湘參加“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不含獨立學院、民辦普通本科高校)36人:男18人,女18人;
大學生“村官”29人;
西藏籍應屆畢業生2人。
株洲市 57 應屆畢業生及在湘參加“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共40人:炎陵縣(男1人,女1人),茶陵縣(男5人,女4人),攸縣(男4人,女3人),醴陵市(男4人,女3人),株洲縣(男2人,女2),蘆淞區(男1人),荷塘區(男3人,女1人),石峰區(男3人,女2人),雲龍示範區(男1人);
大學生“村官”15人:不分男女:炎陵縣1人,茶陵縣3人,攸縣3人,醴陵市3人,株洲縣1人,蘆淞區1人,荷塘區2人,雲龍示範區1人。
西藏籍應屆畢業生2人;
按縣市區職位、男女報名,并分配到所報考縣市區工作。
湘潭市 22 應屆畢業生和在湘參加“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共8人:男5人,女3人;
大學生“村官”12人,男6人,女6人;
西藏籍應屆畢業生2人。
邵陽市 60 應屆畢業生和在湘參加“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共36人:男18人,女18人;
大學生“村官”24人。
嶽陽市 42 應屆畢業生和在湘參加“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共15人;
大學生“村官”25人;
西藏籍應屆畢業生2人。
常德市 55 應屆畢業生和在湘參加“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共34人:男18人,女16人;
大學生“村官”21人。
張家界 18 應屆畢業生和在湘參加“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共7人;
大學生“村官”11人。
益陽市 50 應屆畢業生和在湘參加“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共26人:男13人,女13人;
大學生“村官”24人。
郴州市 60 應屆畢業生和在湘參加“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共36人;
大學生“村官” 24人。
永州市 60 應屆畢業生和在湘參加“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共35人:男24人,女11人;
大學生“村官”25人。
懷化市 70 應屆畢業生和在湘參加“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共40人:男20人,女20人;
大學生“村官”30人。
婁底市 30 應屆畢業生和在湘參加“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共15人;
大學生“村官”15人。
湘西州 55 應屆畢業生和在湘參加“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共32人:男22人,女10人;
大學生“村官”23人:男16人,女7人。
二、選調範圍
(一)普通高等學校2013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西藏籍應屆高校畢業生可自願申請參加定向選調);
(二)湖南省2008年至2011年選聘的目前在崗大學生“村官”;
(三)湖南省招募的今年服務期滿、在崗的“三支一扶”人員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是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入黨時間在報名截止前),在本科和研究生學習期間至少有一次被評為校、院(系)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共産黨員”“優秀共青團員”;
(二)有一定的政治理論水平和組織協調、文字綜合、語言表達能力,有培養前途和發展潛力,擔任過班以上學生幹部;
(三)學習成績優良,本科或研究生畢業必須獲得相應學位;
(四)有志從事基層工作,本人願意并服從組織分配;
(五)身體健康,本科生年齡在25歲以下(1988年1月1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在28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31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後出生);
(六)符合所報考市州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大學生“村官”、 參加“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的報考年齡在32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後出生),必須符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曆、考核合格和組織推薦的基本條件。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通過湖南領導人才網自願報名。各市州委組織部、各高校黨委組織部以及各縣市區相關業務主管部門按照選調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并繳費成功的人員方可參加筆試。為确保選拔質量,各類報考人員與選調計劃一般應達到5:1的報考比例,否則相應減少選調計劃數。
(二)考試。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由省委組織部具體組織實施,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筆試範圍以《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高校應屆畢業生及參加“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報考選調生的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成績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筆試總成績,由省委組織部、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公務員局統一劃定筆試總成績合格線。定向大學生“村官”招考選調生,要按照《湖南省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考核辦法(試行)》(湘組〔2010〕46号)要求,認真考核聘期工作實績,考核成績量化并進行公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成績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筆試總成績,再按折算後筆試成績占60%、聘期考核成績占40%折算成筆試、考核成績,由省委組織部、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公務員局統一劃定筆試、考核成績合格線。筆試總成績和筆試、考核成績于5月上旬在湖南領導人才網公布。
根據筆試總成績和筆試、考核成績,按照選調計劃1:2的比例,從成績在合格線以上的對象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試對象。
面試前,報考人員應提交經相關單位審核并簽署意見的推薦表(一式三份),其中高校應屆畢業生推薦對象填寫《湖南省選調到鄉鎮(街道)工作的優秀畢業生推薦表》,由高校黨委組織部進行審核;大學生“村官”、參加“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填寫《湖南省選調到鄉鎮(街道)工作的優秀基層服務人員推薦表》,由各縣市區相關主管部門進行審核;申請定向選調的西藏籍高校應屆畢業生填寫《湖南省選調到鄉鎮(街道)工作的西藏籍優秀高校畢業生推薦表》,由所在高校黨委組織部進行審核。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和獲獎證書原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4張,到所報考市州委組織部進行資格複審。
面試工作由各市州委組織部會同人事部門具體組織,面試考官實行異地交流,具體方案報省委組織部同意後實施。面試以結構化面試為主,在5月中旬進行。面試試題由省委組織部統一命題,主要針對鄉鎮工作特點和基層工作實際,側重對應試者的能力素質、發展潛質和個性特征等進行測試。
面試結束後進行成績合成。計算公式為:①高校應屆畢業生及參加“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參加選調生考試,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②定向大學生“村官”招考選調生的,綜合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50%60%+考核成績40%〕60%+面試成績40%。
西藏籍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我省選調生的,參加我省統一組織的筆試,筆試總成績合格線由省委組織部、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公務員局單獨劃定。根據筆試、面試總成績排名,确定體檢和考察對象。面試、體檢由省委組織部委托長沙市委組織部單獨組織。
(三)體檢。按照選調計劃以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确定體檢對象,如有體檢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工作由各市州委組織部具體負責,原則上應在面試後的第二天進行。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及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号)實施。
(四)考察。5月下旬,各市州委組織部,市州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公務員局統一抽調人員,組成考察組,到有關高校和大學生“村官”、參加“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所在單位對體檢合格的拟選調對象進行考察。也可采取函調方式,委托有關高校黨委組織部(學生處)和大學生“村官”、參加“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所在單位相關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考察了解,出具真實、客觀的鑒定材料。西藏籍高校應屆畢業生由省委組織部進行考察。
(五)公示。6月上旬,省委組織部、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公務員局共同聽取各市州考察情況彙報,根據考察對象的綜合素質,初步确定選調對象,并在相關媒體上公示,公示時間7天。經公示審核無異議的,正式确定為選調生。公示後選調對象自願放棄資格的,不再進行遞補。省委組織部、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公務員局共同下發2013年選調生錄取分配的通知,确定湖南省2013年選調生名單。各市州委組織部根據通知及時與選調生簽訂就業協議,若選調生違約,按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定向選調的西藏籍高校應屆畢業生,主要分配到長沙、衡陽、株洲、湘潭、嶽陽5市,每市2 人,由省委組織部根據考試、考察情況,統一分配。
(六)工作安排。鄉鎮(街道)機關自然減員空餘行政編制首先用于安排選調生。選調生安排到确有空餘行政編制的鄉鎮(街道)工作。選調生報到後,各市州委組織部要先組織培訓,再派遣到所分配的單位工作,7月20日前到位。選調生的公務員錄用審批手續分别由有關市州委組織部、市州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統一辦理,試用期為1年。新錄用的選調生須在基層服務2年以上,2年内不得選調或抽調到上級機關工作。選調生分配方案和培訓情況一并于7月底前報省委組織部幹部一處。
五、報名及考試有關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間:所有考生均采取網上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時間統一定于3月26日10:00至4月6日17:00。咨詢電話:0731-82218504。
(二)報名要求:報考人員直接登陸湖南領導人才網(www.hnleader.gov.cn)的網上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料、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打印準考證。考生要對自己填寫的報名資料高度負責,一經查實與本人情況不符,即取消報考資格,并通報到考生所在學校或工作單位嚴肅處理。每位報考人員隻能填報一個選調志願,定向選調西藏籍應屆畢業生不分市州報名。應屆畢業生及在湘參加國家、湖南省“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報考不限地域,定向大學生“村官”報考隻面向本市州。
考生資格初審結果可通過報名系統進行查詢,查詢時間為4月1日至4月8日,初審通過并繳費成功的考生于4月16日至4月18日從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報名費100元/人。
(三)筆試時間及地點:筆試4月20日進行,上午9:00-11:00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下午14:30-17:00考《申論》,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四)筆試成績請于5月上旬在網上報名系統中進行查詢。
未盡事宜,請随時關注湖南領導人才網的有關公告或緻電相關單位進行咨詢。
附件:湖南省2013年選調生招生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
湖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教育廳
湖南省公務員局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