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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關于評選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11屆優秀畢業生的通知

發布者:佚名  時間:2011-04-18  浏覽:

各市州教育局、普通高等學校(含獨立學院),各有關單位:

為激勵廣大高校學生刻苦學習,全面提高自身素質,培養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經研究,決定在普通高等學校2011屆全日制本專科畢業生和畢業研究生中,開展評選優秀畢業生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條件

1、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思想進步,具有堅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熱愛集體,關心同學,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會公德,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行為。

3、學習勤奮刻苦,各科學業成績優異。

4、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及公益活動,具有較強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和創新能力。

5、身體健康,積極參加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在校期間達到《學生體質健康标準》良好等級以上。

6、堅持正确積極的擇業觀,主動面向邊遠地區和艱苦行業就業。

7、除上述條件要求之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被評為省級三好學生、優秀黨員、優秀團員或優秀學生幹部、優秀黨員幹部、優秀團員幹部;

(2)兩次(含兩次)以上被評為校級三好學生、優秀黨員、優秀團員或優秀學生幹部、優秀黨員幹部、優秀團員幹部;

(3)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成績顯著,曾獲得部、省級以上獎勵。

二、推薦名額

各高校推薦名額嚴格控制在本校本專科畢業生和畢業研究生總數的2%以内,各學校畢業生總人數以2011屆高校畢業生資格審查數為準。

三、評選辦法

1、班級提名。在班級全體學生民主讨論的基礎上,由班主任提出推薦對象名單。

2、院(系)考察。院(系)在逐一考察班級提名對象,廣泛征求任課教師和本院(系)其他教師意見的基礎上,向學校推薦。

3、學校推薦。學校全面審核各院(系)推薦對象的有關情況,依據評選條件和擇優原則,确定推薦名單,并在校内公示後上報教育廳。

4、省教育廳審定。省教育廳學生處對學校報送的推薦名單及其推薦材料進行審查,确定優秀畢業生名單。

四、獎勵辦法

經評定的優秀畢業生,由省教育廳授予“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11屆優秀畢業生”稱号,頒發榮譽證書。

優秀畢業生由學校和主管單位(含舉辦獨立學院的高校)優先推薦給用人單位。

五、評選要求

1、評選優秀畢業生,既是激勵廣大學生奮發向上的一項重要措施,又是對畢業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極好機會。各高校要根據當前經濟形勢和就業形勢,結合評選工作,紮實開展以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就業觀教育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畢業生思想素質,幫助他們樹立正确的就業觀。

2、要切實加強對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的領導,認真組織實施。整個評選工作要在學校黨委和行政的領導下進行,并明确具體工作部門。

3、要嚴格遵循評選标準,堅持公平、公正、擇優原則,确保優秀畢業生的評選質量,做到甯缺勿濫。

4、請各高校在2011年4月22日以前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11屆優秀畢業生推薦表》(1份,見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11屆優秀畢業生推薦名冊》(1份,見附件2)和《關于報送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11屆優秀畢業生推薦材料的函》(1份,樣式見附件3)的紙質材料報送我廳學生處216室,并将附件2的EXCEL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過期将不予以受理。

聯系人:周軍,聯系電話:0731-84715492,電子郵箱:1152402765@qq.com

 

附件: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11屆優秀畢業生推薦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11屆優秀畢業生推薦名冊

           3、關于報送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11屆優秀畢業生推薦材料的函(樣式)

 

 

湖南省教育廳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